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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號做了一件蠢事 不像我的作風 其實我對日久生情 本來就是反對主義者
男生跟女生會不會相戀 取決於前3次的約會 我在25歲時曾經瘋狂相親 如今依稀記得的只有
2個男生 有一個長的挺帥的 但不是我喜歡的那一類型
因為在俱樂部上班的關係 每天看到都是一對對
令人羨煞的夫妻一起來運動 吃飯 讓我對婚姻生活 有著不實際的幻想
很快的6年過了 我已經剛過了31歲的生日 我上一段戀情是跟一個同年的日本男生 在他身上很少看得到
所謂的大男人 那2年過的非常幸福 雖然最後是分手的下場 我依然念念不忘
我是一個不懂得珍惜的女人 在一起時認為對方對我的付出都是理所當然 分開時仔細檢討之後
方覺得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告訴自己下一段戀情 我要做一個百分之百的女孩
可是當機會來時我卻搞砸了 我甚至搞砸了還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喜歡上他嗎 還是自尊心作祟罷了
我聽了一個常客的話 向自己喜歡的人告白 但是重點是我根本不知道是喜歡還是友誼
直到他離開台灣 我還是搞不清楚
我在被拒絕那一天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薇薇 我告訴她請他轉達給她兒子 阿姨以後會很有錢
因為阿姨嫁不出去了 所以會存很多錢 以後可以買很多玩具給他 薇薇笑著說不會啦 我會再遇到的
我想大概又是要好幾年了 這樣我又可以再繼續玩下去了
讓我想起幾年前在香港黃大仙廟抽中的詩簽 簽意是我向隻蝴蝶依樣
在花叢裡飛舞 不知何時才會停息
而且還是上上簽 真是諷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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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2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